学科代码(0903)
bat365官网登录入口农业资源与环境学科始于1958年,2010年农业资源与环境学科成为云南省一级重点学科,2016年成为省一流高原A类建设学科,2022年成为云南省一流建设学科,2021年获得农业资源与环境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现有专任教师52人,89%具博士学位,其中省部级人才14人,教授24人,博导22人。有省部级创新团队4个、科研平台10个,协同建有农业生物多样性应用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云南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平台3个。
一、培养目标
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培养德才兼备,能独立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工作,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能力的高层次人才,为生态文明建设及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具体要求如下:
(一) 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良好的学术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求实创新、开拓进取、团结合作和崇尚科学的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 掌握农业资源与环境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技能;深入了解本学科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发展趋势和学术研究前沿;能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研究方法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等,在相关科学技术领域内做出有理论或实践意义的创造性研究成果。掌握土壤学、植物营养学和农业环境保护领域的基础理论;探索山地土壤肥力培育、高原特色作物营养调控与病害控制、高原农业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等方面的原理,创新技术和方法。
(三) 至少掌握1门外国语,有较好读、听、说、写能力,能熟练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四) 身心健康,符合所学专业对身心素质的基本要求。
二、学制及培养年限
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4年(成果特别突出的,可申请提前答辩、毕业,提前毕业的博士生应至少在校学习期满3年)。因特殊原因未能在基本学制内完成学业的,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博士研究生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6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
在学校规定基本学制年限基础上,博士研究生提前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应修课程、修满规定学分、完成必修环节、学位论文符合答辩要求,达到申请提前毕业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前半年或一年答辩、毕业并申请学位。
三、研究方向
农业资源与环境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点下设土壤学、植物营养学、农业农村环境保护与治理、农业资源环境与区域绿色发展4个二级学科博士点。4个二级学科博士点主要围绕山地土壤肥力培育、高原特色作物营养调控与病害控制、高原农业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和农业资源环境与区域绿色发展等方面开展科学研究:
(一)土壤学
聚焦高原山地水土流失阻控和土壤定向培肥等领域,系统开展耕地水土保持与可持续利用、土壤环境与土壤健康、土壤改良与修复等研究,揭示坡耕地水土流失特征、中低产田土壤障碍性因子、间作固土和有机肥定向调控土壤生物肥力等机理。
(二)植物营养学
聚焦高原特色作物营养调控与病害控制、新型肥料开发等领域,系统开展养分资源高效利用与绿色发展、植物营养生理和分子生物学、植物营养与病害控制、农业废弃物肥料化与新型肥料创制等研究,揭示植物营养与病害控制关系、养分资源高效利用生理和分子机制,构建养分资源高效利用的农业绿色发展关键技术。
(三)农业农村环境保护与治理
聚焦高原农业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等领域,系统开展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等研究,揭示土壤重金属迁移转化规律、农田养分流失与环境阈值,构建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与农业安全利用、湖泊流域农田养分流失防控等关键技术。
(四)农业资源环境与区域绿色发展
聚焦云南高原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研究农业资源可持续利用、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与农业绿色发展、林草资源保护和生态补偿等农业资源环境与区域绿色发展的理论与政策。
四、培养方式
博士研究生的培养以科学研究工作为主重点培养博士研究生的优良学风、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和创新能力,通过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学习、论文研究等方式及学术活动、实践教育、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等必修环节进行培养与考核。
(一)导师负责制
博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和导师指导小组具体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在以导师指导为主的同时,可成立由指导教师负责的导师指导小组,由导师或导师指导小组全面负责培养工作,包括博士生培养计划的制订和实施、思想教育、检查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指导等。跨学科或交叉学科培养博士生时,应从相关学科聘请导师协助指导。应充分发挥导师指导研究生的主导作用努力体现“以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和“因材施教”的教育思想,调动研究生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博士研究生入学后1个月内,应在导师和导师指导小组的指导下,根据本学科培养方案的规定,结合研究方向完成《博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一)》的制定。培养计划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二)思想政治教育
加强博士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道德品质教育,采取政治理论学习和经常性政治思想教育相结合的方法,充分发挥党团组织的作用和导师教书育人的作用。研究生应认真参加政治理论课的学习,不断提高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的能力。
(三) 课程学习
课程学习是提高研究生业务素质的基础,通过课程学习使研究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技能。博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可根据课程性质及要求,采用教师讲授、学生自学、课堂讨论、专题报告等多种方式进行。原则上学位课须采取课堂授课的方式进行。
五、课程设置、必修环节和学分要求
(一)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博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农业资源与环境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所修总学分不少于20学分,不超过26学分,其中课程学习不少于15学分,培养环节至少5学分。课程学分的计算方法为:18学时为1学分。(含必修环节3学分,其中学位课程至少13学分;选修课2-6学分),所有课程的学习必须在入学后第1学期内完成。
博士研究生课程分为公共学位课程、专业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公共学位课程和专业学位课程为必修课,研究生课程学习必须通过考试或考查,成绩合格方能获得学分。所有课程的成绩均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不合格的课程须按有关管理规定进行重修。同等学力或跨一级学科考入的博士研究生,在修满规定学分的同时,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补修2-3门本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的主干课程,不计学分,考试须合格。未补修或补修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论文答辩。
(二)必修环节
1.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含学习计划(包括学习计划、读书计划、学术活动安排等)和论文研究计划(学位论文研究和工作计划),在新生入学后的3个月内完成。导师或导师指导小组,因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研究生个人实际情况,指导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一经制定不得随意更改,更改个人培养计划应得到导师、学科和学院的批准。
2.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博士研究生在学位论文开题论证前应广泛阅读本学科国内外相关文献,至少阅读100篇研究文献,其中外文文献应占50%以上,并提交专业文献综述。
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应与本学科研究方向内容一致,应强调同科技发展、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发展密切联系,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际意义,要体现学科领域的前沿性、先进性和应用性。
鼓励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选题。各学科要采取措施,鼓励博士研究生选择具有一定风险性的学科前沿领域课题或对国家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课题开展研究。
研究生应尽早确定研究课题,尽早开展科学研究,尽早进入实验室,一般应在第二学期结束前完成论文选题和学位论文开题论证,至迟不得超过第三学期末。学位论文选题一经通过论证,应严格认真执行,如有更改,应重新论证。
3.综合水平考试(2学分)
包括学科水平考试和外语水平考试,主要考查博士生是否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及专业外语水平,是确定能否进入论文阶段的重要依据。学科综合考试一般安排在第三学期,综合考试由3-5位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组成的考试委员会主持,按一级学科组织考试,考试成绩以百分计,7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可随下一级学生重考一次,重考仍未通过者,不得申请论文答辩。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者,按不合格处理。
4.中期考核
在完成课程学习、开题报告和综合考试的基础上进行中期考核,具体要求按照学校最新文件执行。
5.学术活动与学术报告(2学分)
参加学术活动是提高研究生学术视野和科研能力重要方式,学术活动包括听学术报告和做学术报告,博士生在学期间参加本学科组织的各类学术活动不得少于8次,在本学科范围内作学术报告(专题报告)不少于2次(开题报告及研究生班专题讨论课除外)。具体要求按照学校最新文件执行。参加国家或学校公派联合培养半年以上的研究生,学术活动视为考核合格。
5.实践教育(1学分)
实践教育是研究生培养的基本要求,包括教学实践和社会实践。根据我校实际,博士生教学实践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如协助指导教师或本学科专业任课教师的本科生实习、实验,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等,由学位点、指导教师或本学科专业任课教师考核,教学实践的总工作不得少于20学时,对来自高校的在职人员,已从事过1学期以上教学工作的可不参加教学实践;社会实践一般为志愿服务、课题调查研究、技术咨询服务等,撰写一篇及以上调查报告,由参加社会实践主办部门出具证明、学位点进行考核。实践教育考核应在第4学期前完成。
6.论文中期检查
论文中期检查一般安排第四学期。
六、毕业及学位授予
博士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按照培养方案的规定完成所选修课程学习和其他培养环节,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通过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德、智、体、美、劳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学校颁发学位证书。
进行科学研究,撰写学位论文,是培养博士研究生创新能力的主要途径,是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关键环节,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由博士生本人独立完成。博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至少用二年的时间进行学位论文工作。学位论文应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编制的《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及我校博士学位相关要求。能充分反映研究生已全面达到“培养目标”所规定的各项要求。
博士研究生在申请论文答辩前,应达到bat365官网登录入口关于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相关规定及学院规定的农业资源与环境一级学科博士点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获得的学术成果相关要求。且预答辩后通过外评盲审的,才能进入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环节。
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申请程序和时间安排以及具体要求按照按学校最新文件执行。